连云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
1、生育保险需同一单位连续交满10个月。
2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。
办理程序如下: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休产假时享受生育津贴,由单位办理后再全额支付给职工个人。
办理时携带:
1、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
2、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
3、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
4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记录、费用发票、费用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
5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6、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后生成《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》
7、《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》(一式二份)及单位账户信息单(开户银行名称、开户名、账号)。
领取生育津贴的过程:
1、员工怀孕后,携带户口本、结婚证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,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
2、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和生育医院,然后办理医疗登记表
3、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的相关费用
4、女职工出院后,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。
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,用人单位向其垫付生育津贴后领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,单位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领取。
连云港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,或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,用人单位即可登录“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”进行生育津贴申领。
具体流程:
1、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
2、综合申报
3、生育津贴网上申报
4、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(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)
5、生育津贴网上申报
6、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
7、选择未核算记录
8、核算
9、选择已核算记录
10、提交审核
11、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。